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

眼科用药守则

关于眼睛方面用药需要格外小心,因为眼睛是脆弱的。下面我们的眼镜专家给大家列出用药守则以供参考。


﹝1﹞点药前后不忘洗手。

﹝2﹞点药前要先确认使用的是正确的眼药,并明了正确的用法及用量。

﹝3﹞悬浮剂眼药使用前要先摇均匀。

﹝4﹞先点眼药水,后点眼药膏。

﹝5﹞眼药的瓶嘴勿接触到睫毛或眼睛,以防受污染。点完眼药,立即盖上瓶盖。

﹝6﹞点两种以上眼药水需间隔五分钟以上。

﹝7﹞点完眼药水后,需闭眼五分钟或以手指按压眼内角处二分钟。

﹝8﹞适当的储存眼药,避免日光直射、高温及潮湿。

﹝9﹞勿用来路不明及标示不清的眼药。

﹝10﹞勿用过期或变质的眼药。

﹝11﹞勿乱用成药。

﹝12﹞戴隠形眼镜时,勿点眼药,除非经医师允许。

﹝13﹞勿在昏暗不明或匆促情况下点药。

﹝14﹞点完药有不适反应,应尽速求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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